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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309260/2015-00060 信息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电子政务,通知
发布机构: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5-04-17
文号: 灌政办发〔2015〕29号 关键字: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进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4月14日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进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进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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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进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14

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进件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切实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优化事项办理及服务工作,根据《中共灌南县委 灌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意见》(灌发201413号)、《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的意见》(灌政发20143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一窗进件,资料共享,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的原则,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行政审批综合进件窗口,开展基本建设项目、企业注册登记等涉及2个以上部门审批综合进件工作,实施并联审批。各审批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收件材料进行审核,在中心审批系统上对一次性告知和预审情况进行留痕操作,监管项目整体报批进度,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二、工作内容

(一)设置综合进件窗口。

在现有中心综合窗口的基础上,加强窗口进件、出件功能。

(二)实行权利告知。

制定《权利告知书》(见附件1),向服务对象及时宣传综合窗口综合进件工作开展的目的、功能和办理流程,并明确其在审批事项申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三)明确操作流程。

1.申报的项目需在综合窗口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将申报的审批事项登记信息发送至相关审批窗口。

2.由窗口工作人员对进件资料的真实性和完备程度等进行审查,并对审查情况进行记录。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审批部门应给出不予受理的详细意见。

收件后符合受理条件的项目,能当场受理的应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单,自收件日起计时,按承诺时限给予办结;收件后审查要求补件、修改资料的,需在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业主需修改、补齐的资料,并作相应记录。待业主修改、补齐资料后,可恢复继续操作办理,受理时间在资料修改、补齐后继续计算。

4.综合窗口对同一事项多次受理及超过5个工作日进行受理反馈的异常情况进行跟踪管理。

三、工作职责

(一)县政务服务中心:为综合进件工作牵头单位。

1.在综合窗口增设综合进件功能;

2.设置综合进件登记、预审纳管操作流程;

3.就综合进件登记、预审纳管工作向办事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受理反馈异常情况的跟踪管理。

(二)各审批职能部门:为综合进件工作责任单位。

1.配合中心开展综合窗口综合进件工作;

2.配合中心做好综合进件登记、预审纳管工作的宣传、解释工作;

3.认真参加中心组织的相关培训,熟练操作平台相关功能;

4.严格按综合进件登记、预审纳管操作流程进行事项受理、受理反馈操作:

1)受理时:需向申报对象出具统一格式的受理单及收件清单;

2)不予受理时:需向申报对象出具统一格式的《报件审查一次性告知单》(见附件3);

3)收件后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的:需向申报对象出具统一格式的《项目补正待办通知单》(见附件4)

5.利用中心审批系统加强本窗口的预审纳管、一次性告知工作,配合中心做好受理反馈异常情况的跟踪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综合进件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优化审批流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也是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窗口应对群众呼声、企业需求的一项创新举措。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环境、再创发展新优势上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综合进件窗口工作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在切实做好相关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强与各窗口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完善相关操作流程。各窗口单位要按本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制度,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实施。

(三)完善考核监督。综合进件窗口的工作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考核,同时结合审批系统,将收件预审情况列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收件预审情况进行实时监察。

五、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1551日起实施。

附件:1.权利告知书

      2.报件流程

      3.报件审查一次性告知单

      4.项目补正待办通知单


附件1

权 利 告 知 书

尊敬的        :您好!

您申请的             项目编码为        

1.如因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综合进件窗口不予受理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出具一次性告知单,此次申报的审批事项将被暂停,您可在补齐、修改完善报件资料后,到综合进件窗口递交,并再次进件。

2.从窗口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您补件、修改资料的自动进入待办流程,审批事项将被暂停。您可在修改、补齐好资料后至综合进件窗口继续办理原审批事项,受理时间在资料修改、补齐后重新计算。

3.如您当日没有办理申报的事项,此次登记的审批事项将自动保存,再次进件时至综合进件窗口办理。

如超过5个工作日才通知您补件或修改资料,或对同一事项提出不同审批要求的,您可以向我中心督查科或综合科投诉。

投诉电话:督查科:83896006,综合科:83289306

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

                                 XXXXXX


附件2

报 件 流 程

不符合受理要求

综合进件窗口

(登记取号:当日申报事项受理并上报)


——

审批部门

(审查上报的资料清单及资料)


                         

                                 

符合受理要求

(出具受理单)

现场告知不予受理

要求补缴资料,暂不受理

         

         

审查(3个工作日内)

                         

             

按承诺办结时间办结

(无需补件、修改资料)


出具补正通知单,要求修改补缴资料

附件3

报件审查一次性告知单

中心项目编码:           

编号

需补缴资料名称

文件格式

份数

备注

1

纸质/电子

2

纸质/电子

3

纸质/电子

4

纸质/电子

5

纸质/电子

其他原因

注:1.“备注”栏中请注明是否盖章等内容。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业主,一份审批窗口留档。

经办人:                             XXXXXX

业主确认:                   

附件4

项目补正待办通知单

     (业主):

     您报批的中心项目编码为          项目在办理“     ”事项中,因     (补正原因需部门填写),不符合报批条件,现作补正待办处理。请尽快补充修改申报材料,报综合进件窗口审批。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进件窗口

                        XXXXXX